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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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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幼儿心理发展存在关键期根据国内外研究资料证明,在个体心理发展过程中,有三个关键的年龄阶段。这三个阶段是:2、3岁;6、7岁和11、12岁左右。所谓关键性的年龄阶段,是指无论在 儿童的认识水平、个性特征和行为活动等各个方面,都由量的积累而产生了一个质的变化,即发生了质的飞跃。在这三个关键性的年龄阶段中,有两个年龄阶段是处在学 前期(3岁-6、7岁)。研究表明,学龄前孩子在言语、思维等方面发展中,表现出了 明显的质变:

  2至3岁是儿童口头语言发展的关键期;4至5岁是儿童口头语言发展的第二个质变期,也是学习书面言语的关键期;2至3岁是计数能力发展的转折点;5至6岁是数概念 发展的转折点;3至5岁是音乐能力发展的关键期;3至8岁是学习外国语的关键期;2岁半至3岁是教孩子怎样做到有规矩的关键期;3岁是培养人具备独立性的一个关键期。

  研究、重视关键期,就是为了抓住对孩子教育起决定作用的时期,进行相应的教 育。如果错过这些关键期,不是说不能取得教育效果,而是会增加教育的难度。

  (二)幼儿身心发展的稳定性与可变性幼儿心理发展是由孩子所处的环境和教育决定的,一般说来,在一定社会和教育 条件下,儿童心理年龄特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阶段的顺序、每一阶段的变化过程 和速度等,大都是稳定的、共同的。但是,由于每个幼儿所处的环境和所受教育的不同,或是社会环境与教育在幼儿身上起作用的情况不尽相同,因而在幼儿心理发展的 过程和速度上,彼此之间可以有一定的差距,这就是所谓的可变性。幼儿心理年龄特 征的稳定性与可变性既是相对的,又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统一的,是共性与 个性的统一。随着各种条件的不同,幼儿年龄特征在一定范围或程度上,可能会发生 某些变化,即某些特征的可能提前或推后,但这些变化是有限制的。

  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是对幼儿进行教育的心理依据,所以家庭教育必须考虑幼儿年龄特征。


编辑: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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